2013年德国法兰克福礼品办公用品展览会设计、施工项目招标通知 | 国际文仪网 / 2012-10-19 |
核心提示: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将组团于2013年1月25日至29日赴德国法兰克福参加“ 2013年法兰克福礼品办公用品展览会(Christmas World & Paper World 2013) ”。为提高该展览会设计、施工水平,现邀请各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展会设计、搭建的招投标工作,具体操作由中国贸促会展览部负责。
各有关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将组团于2013年1月25日至29日赴德国法兰克福参加“ 2013年法兰克福礼品办公用品展览会(Christmas World & Paper World 2013) ”。为提高该展览会设计、施工水平,现邀请各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展会设计、搭建的招投标工作,具体操作由中国贸促会展览部负责。
一、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
(一)展览会项目简介
1.展会 名称: 2013年法兰克福礼品办公用品展览会(Christmas World & Paper World 2013)
2.展出 时间:2013年1月25至29日
3.展出地点: 法兰克福展览中心9.2和10.2号馆
4.设计及施工面积:
标准展位492平方米(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实际施工面积可能有调整,以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5. 施工时间:
A.展位搭建及布展时间
1月20日08:00 -1月24日9:00
1月24日9:00前完成标准展位搭建和道具安装的施工工作
B、展会日期:
1月25日-1月29日
负责展览会期间展位内与施工有关的日常维护工作。
C、撤展时间:
1月29日18时展览会结束以后开始展览会所有的撤展工作。
(二)招标过程、内容和要求
贵司须提供标准展位部分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包含透视图、展位所有的尺寸、正面图(正面、反面和侧面)、展位布局图、建筑材料、接线明细、底座的尺寸、任何有关的展示承重﹞、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和完成此项目施工的报价单。设计方案和施工报价单须附能够在此报价内完成施工任务的保证书。
1.设计内容及要求
本次设计工作为标准展位设计,具体工作如下:
A. 展会形象
结合综合性博览会展品种类多的特点,同时运用带有中国元素的符号及颜色设计主视觉效果;展会各项设计围绕主视觉设计展开,打造展会对外宣传的统一形象。设计中须含有“CHINA”字样和CCPIT展览会标志。
B. 标准展位
(1)展馆条件
9.2号馆的限高为4米,10.2号馆的限高为2.5米。
(2)设计要求
a) 要求设计风格上既有统一的视觉形象又有创新思维,以科技、现代、活力、时尚为主旨。利用先进、绿色环保的搭建材料、结合展位照明设计实现标摊风格和品质的提升,展位设计要求达到现代、精致、科学,既突出企业形象,又体现产品特点,既突出企业积极创新、追求科技的形象,又体现产品高档次、高精尖的特点,且易搭易拆,以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
b) 充分利用展馆条件,结合使用灯箱强调我会展位区域、打造统一形象,烘托馆内气氛。
c)采用标摊变异的形式,设计新颖独特,能够在众多特装展位中突显出来。
C.其他要求
(1)合理安排水、电、气等配置位置,标识灯具系统。
(2)根据设计内容,出具每一项目的设计形式,提交图纸包括平面布局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大样,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详图,重要部件绘制分解详图。
(3)地毯颜色要求清新、明快,避免使用黑、灰等压抑的色调。
(4)要求使用新型材质,对灯箱等具有特点的装饰采用创新性设计。设计的展示材料,须采用市场可购置的通用材料,充分了解展示材料市场,在符合环保、节能的原则下,可采用新型材质,鼓励对中国馆装饰牌具有装饰特点的实用工具进行创新性设计。
(5)负责与参展公司沟通,根据展品的类别与性质提供不同的展示道具。
2.施工要求
根据组织者和参展企业的需求以及设计方案制订出完整的施工方案,采用科学、新颖、牢固的材质进行搭建,施工过程安全、合理,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展馆的安全条例。
施工内容包括:
① 标准展位搭建
② 道具配备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提供包括设计方案、展位搭建、布置、维护,相关道具的租赁等的展览会总体设计、施工项目投标和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6份)。
设计阶段的展馆平面图、技术资料及具体设计方案要求、造价保证书格式见附件1。
施工报价阶段的具体报价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报价表格。
(三)招标项目金额
本次招标采用资金封顶方式,总报价控制在60万元人民币之内。
标准展位要求采用方铝结构、企业司标版采用灯箱形式,并且要采用标摊变异的形式。总价控制在60万元以内。
我会只接受人民币报价,且只能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合同金额。若要求人民币汇款,我会只能汇付中国大陆地区,不能汇付港澳台地区。
如后期对中标内容有所修改,由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施工的具体报价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报价表格。
(四)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定向发送。
2.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12年10月25日由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发放。
3.投标时间:
2012年11月20日14:00前, 提交设计、施工方案及报价。
4.投标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邮编:100860)
联系人:刘力
电话:(010)8807 5019
传真:(010)8807 5423
电子邮箱:liuli@ccpit.org
投标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到指定地点及联系人,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0日14:00
地点:中国贸促会展览部430室(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开标结果中国贸促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公司。
二、投标资格:
1.投标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展览设计、展览项目实施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2.投标者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投标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投标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投标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国贸促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贸促会在该展览项目上对中标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
3.除参加本投标活动外,投标者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此作品及附件。
4.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按图纸、保质完成施工项目的能力。
5.具有在国/境外同类国家或地区及同类、同等规模展览会上施工经验。
6.具有5年以上在国/境外施工经验。
7.最近5年内在行业内无不良纪录。
8.能够同项目方(中国贸促会)、我会组织的参展企业及博览会主办方或展馆方及时就展馆施工要求进行联络沟通,符合项目所在国/地区有关设计、施工、运输的各项要求。
三、投标须知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图表、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弃的后果。
1.投标文件形式:
投标者应将所有文件包装好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不密封形式的投标资料。
2.投标材料包括:
(1)投标书包括彩色效果图、正面(立面)图、侧面图和俯视图等充分、清晰表达设计内容的图纸(图纸尺寸:标准展位A4),设计施工项目报价估算,以及该投标公司可在此报价范围内完成该项目施工任务的保证书(详见附件3)。
(2)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说明,包括项目材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3)参加项目投标的项目质量、服务承诺条款。
(4)费用报价表(详见附件2)。
(5)其它附件(详见附件4)。
a、授权书:
指投标方(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给投标负责人(将来的项目经理)的文件,以代表自己参加项目方举行的招标,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样例附后。
b、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近5年来在国/境外同类、同等规模展览会上施工的项目一览表;投标方主要技术人员技术经验和简历;投标方可以自行解决展具运输的证明文件。
c、投标单位情况介绍,即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d、其他特别要求或说明,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的各项要求或说明,作为设计方案、报价等的补充。
3.投标书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某种原因(无论是招标方提出的或由投标方要求招标方澄清招标书内容而引起的)而修改本招标书之内容的权利。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2)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同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3)投标方须准备标书原件一份,副本三份,并分别在封面上明显位置标明“原件”及“副本”字样。当原件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书(原件及副本)须打印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认可。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改正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自动取消。
(4)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5)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4.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四、评标办法及结果公布
1.开标:
收标截止日后七日内开标,届时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并进行初审,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
2.评标:
开标之后,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将组织展览、设计、施工、财务方面的专家进行评标,最后进行比较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3.公布结果:
中国贸促会以书面形式公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不再退回。
4.保密:
(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布之前,所有有关标书的初审、评估、比较等内容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方或其他与评标、定标无关的第三者。
(2)任何投标方在中标公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方联系询问评估情况及其他内容,投标方任何试图影响招标方公正评标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标书作废标处理。
中国贸促会展览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